Sunday, July 17, 2016

贿赂和嫖妓中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原则

2009年,55岁的麦克唐奈尔(Bob McDonnell)当选为弗吉尼亚州州长。他出生于军人家庭,本人大学毕业后即参军入伍,在服役期间通过夜校研修了商业管理硕士学位。退伍后他选择了从政,通过选举担任了14年州议员和3年州司法部长,之后登上州长宝座。

弗吉尼亚是一个摇摆州,稍微偏向民主党。作为共和党人的麦克唐奈尔在该州的胜出被看作当年该党的一个伟大胜利。他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几年后竞选总统的热门人选之一。

麦克唐奈尔兢兢业业地担任了四年州长,颇有建树。弗吉尼亚州法律规定州长不得连任,就在他准备下台后去一所大学教书,同时准备下一步的政坛前程时,局势骤变,被揭发出受贿丑闻。结果他不仅与总统无缘,而且面临牢狱之灾。而他的困境不过是自己很不小心所造成的。


麦克唐奈尔夫妇有五个孩子。他夫人是家庭妇女,自己又一直在政府工作,因此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他就任州长时,家里已经在信用卡上欠下了几万美元的债务。他们试图投资房地产,也陷入困境。就职在即,夫人希望能穿得体面一点,不得不求助于当地的一位富裕商人威廉姆斯(Jonnie Williams)。后者出钱为她专门定制了一件华贵的夜礼服,由此得到在典礼上作为嘉宾坐在州长旁边的待遇。后来,威廉姆斯又在麦克唐奈尔夫人的请求下为她提供了五万美元贷款,为他们的房地产投资救急。然后又为麦克唐奈尔一个女儿的婚礼买了一万五千美元的单。除此之外,威廉姆斯还送给州长本人名贵手表、高尔夫球具球衣等礼物。

威廉姆斯当然也不纯粹是在为朋友两肋插刀。他是一家推销健康补充药物和化妆品公司的老板。通过他和州长一家的关系,他得以会见州政府高级官员,接洽由州政府出钱请州立大学专家为他们公司产品做质量研究和评估等等。

2014年1月,就在麦克唐奈尔卸任州长十几天后,他们夫妇俩被指控总共接受了威廉姆斯价值14万美元的礼物和贷款,为威廉姆斯的商业利益提供便利,因此犯了收受贿赂等罪行。

要说麦克唐奈尔夫妇也真够窝囊的。当州政府高官这么多年,闹了个几乎家徒四壁、债台高筑的凄惨相。而当州长四年,受贿也不过十几万美元,其中大约十万还是贷款。(具体数目有不同说法,法院后来裁决礼品价值被大幅高估)。事发后,麦克唐奈尔立即退还了几乎全部赃款,并为其不当行为向州民公开道歉。然而法律依然是无情的。

这个案子审判持续了大半年,其间爆出麦克唐奈尔夫妇不和、夫人与威廉姆斯关系暧昧等花絮,引起一些小报的起哄。9月4日,夫妇俩均被判定犯有腐败罪。2015年1月6日,麦克唐奈尔被判处两年徒刑,夫人后来也被判一年徒刑。

已经身败名裂的麦克唐奈尔当庭抚面痛哭,但并不服气。美国是法制国家,即使是贪官也能有找个说法的权利和途径。他便开始了上诉。被驳回后,案子最终进入了联邦最高法院的议程。2016年6月27日,最高法院八名大法官颇为罕见地取得一致意见:并没有足够证据表明麦克唐奈尔犯了罪,下级法院的判决遂被推翻。



那说好的受贿行为呢?

法律需要惩戒罪恶,但同时也需要甚至更需要保护无辜,避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局面。在官员受贿上,美国的法律规定必须存在肯定无疑的交换行为。这种交换在传统的拉丁语中叫做“quid pro quo”,直译是“这个换那个”,其实就是中文里常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只有坐实了这样的交易,才能认定政府官员是收受了贿赂。

麦克唐奈尔自认他作为政府官员收受商人的贷款、礼物确实不妥。但即使是政府官员,他也可以有私人朋友,可以与朋友有金钱上的来往。而他在政府中帮助威廉姆斯的公司的需求是州长为州民服务的本职工作,是他为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的,与那些金钱往来没有直接关系。他并没有专门为威廉姆斯做份外的事情,因此他的问题应该属于道德失误而并非触犯法律。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经过讨论,一致认可了他的立场。大法官们同意麦克唐奈尔的确没有在本职工作之外专门为威廉姆斯提供特别的服务。因此,如果说威廉姆斯的金钱是“quid”(“这个”)的话,麦克唐奈尔没有提供他这边的“quo”(“那个”)与之交换。也就是说,他收了钱但没有交货,因此不构成犯罪。

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专门解释说,如果不这么严格界定,那么政府官员与朋友的任何来往都可能被看作“quid”,而同时他的任何本职工作行为都被看作“quo”,这样官员将无法在担任公职的同时仍然享有正常社交。当然他也没忘了谴责麦克唐奈尔行为之无耻,而法院能够判决的只是罪行而不是道德缺陷。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本来是在没有信用的条件下作生意的基本规则,它在涉及金钱交易的法律条文上运用很多。除了官场上的贿赂以外,比较常见的还有卖淫或嫖娼的犯罪认定。

除了内华达州的少数几个偏僻地方,在美国卖淫是非法的。但尽管各地警方经常花大力气治理,卖淫行为还是随地可见,而且基本上公开进行。这便是因为确定卖淫犯罪是很困难的,必须满足同样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条件。

卖淫被立法成为罪恶是美国现时社会道德的体现。但作为自由国家,法律不能限制太多。比如,一个人付钱给另一个人寻求陪伴、聊天等社交性服务是完全合法的,而如果在这样的聊天时“两情相悦”,“自然”地发生了性关系,那也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合法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付钱(quid)和性交(quo)没有构成直接的交易,不能看作卖淫。因此即使被警察抓了现行,也不能课之以罪。美国各地有很多公司或个人提供“陪伴”性服务(escort),他们公开做广告,合法做生意。即使警察对他们实际的服务项目心知肚明,却也束手无策。形形色色的“援交”、“包养”等关系也一样,可以大摇大摆地在网站上联系成交。

新闻报道中常看到中国警察扫黄时突击“淫窝”,只要看到有非婚男女衣衫不整、现场有避孕套等等就算是有了卖淫的“铁证”,可以当场拘捕。这样的执法手段在美国是行不通的。因为即使确实发生了性关系,也会有多种可能性,不能一概地认定是发生了卖淫行为——除非能够取得“quid pro quo”的证据。美国警察对付卖淫通常是采用“钓鱼”方式,即派遣便衣乔装妓女或嫖客,引人上钩。但他们也必须小心翼翼,想方设法让对方直接、明确地表达出付钱买春或收钱卖春的意愿,才能下手拘捕。老练的妓女和嫖客不会上这个当,只用隐晦、间接的语言接洽,警察便无可奈何。


最高法院对麦克唐奈尔的无罪判决引起一些下层警察、检察官“思想混乱”,抱怨说这为他们今后抓贪官设立了太大的障碍。的确,严格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很难落实,毕竟官员、商人和老练的妓女、嫖客一样,在做这些肮脏交易时不会那么直截了当。然而,为了避免伤及无辜,法律也只能认可自己的局限。

妓女通常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政客则经常被排在第二的位置。里根总统经常调侃说他发现这两个职业的工作极其相似。在收钱办事这一点上,他们所作所为的确完全相同。而在法律面前,他们是否犯了罪都遵循着同样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原则,或者说,享受着同样的漏洞。

(7/16/2016)


米帝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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